不動產要聞

【新北市訊】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,104年房屋稅將於51日開徵,開徵總戶數為1869,310戶,較103183449戶,約增加38,861戶,成長2.12%;查定稅額105871萬元,較103975,468萬元,約增加75,402萬元,成長7.73%。納稅義務人自4月下旬起會陸續收到稅單,該處呼籲民眾如期繳納,以免逾期受罰。 稅捐處表示,本期開徵之稅單係徵收10371日至104630日期間之房屋稅。納稅人收到繳款書後,請仔細核對繳款書上所載姓名、房屋坐落地址、課稅月數、稅額、使用情形等是否正確。目前以集合住宅偏多,如您擁有的房屋屬集合式住宅,請特別注意樓層別,以免誤繳他人的稅單。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,房屋稅繳納期間為51日至531日,531日因適逢例假日,順延至61日截止。逾期繳納者,每逾2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%滯納金,最高可加徵至應繳稅額之15%。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,除加徵15%滯納金外,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轄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