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動產要聞

依據財政部初步規劃,房地合一稅制,初步將採"累進稅率分離課稅",稅率按5%至45%分成六級課稅;為減緩重稅衝擊,出售持有二年以上房產者,享有按年減稅優惠,最高減徵比率可望超過七成。
房地合一課稅預定2016年實施,且配合新制上路,財政部將同步停徵不動產特種貨物及勞務稅(奢侈稅)!
依據財政部長張盛和向立法院財委會所提出的報告,個人出售不動產,將採取累進稅率,以取代目前單一20%的輕稅率。以遏止外資炒作房產。初步規劃,利得於52萬元以內者,按5%稅率課徵;而利得超過1000萬元以上者,課以45%的房產利得稅!
房產利得和薪資、股利等其他所得採"雙軌分別計稅",不必合併課徵,但需於同一張申報書中報稅。
當然,政府欲課重稅也必須有照顧自住者的配套措施。在獎勵措施方面,自用住宅享有"一屋免稅"待遇,但需符合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只有一戶房產、且做自用住宅使用的基本條件,出售價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,售屋利得可以全數免徵。
而對於擁有兩棟以上房產者,另有規劃"長期持有減徵"及"重購退稅優惠"以消除房地產交易按實價課稅的衝擊。目前初步規劃,持有兩年以上的房產,最高可能可以減徵七至八成。